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空汙嚴重惡化,生煤成分及使用許可證管理內容,環保署要統一訂定標準了。針對空汙總量管制、緊急防制辦法發布、生煤使用許可核發標準訂定等,環保與經濟二部會充滿歧見,究竟要「會同」或「會商」喬不攏,今(5)日將交由賴揆裁決。
秋冬空汙嚴重,環保署盼掌控防治空汙自主權,與經濟部槓上。(中時)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將聽取《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草案簡報,並提到周四便當會,與黨團立委研商。
據了解,環保署在這次《空汙法》修正案中,將訂定管理燃料及輔助燃料成分標準,換句話說,中央將訂定生煤及石油焦等成分標準及混燒比例之管制,許可證的核發、許可、廢止、申報等管理辦法,都由中央統一訂定辦法,再授權地方訂定生煤、石油焦等使用許可及管制內容,從源頭及管末雙重管制。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表示,環保署這次擬將空汙總量管制、緊急防制辦法發布,需「會同」經濟部的字眼拿掉;而生煤使用許可相關條文原本為「會商」,但經部均要求增訂「會同」。
所謂「會商」是大家一起討論,由環保署決定要不要參採;「會同」代表沒有經部簽字同意,環保署的法令、管制標準就無法公告。
詹說,高屏地區總量管制、空汙緊急應變辦法,在經濟部都被「卡」很久,其他法律都沒有「會同」規定,只有《空汙法》才有,如此不符體制,部會可私下研商,發布辦法不能非經濟部劃押同意不可。
緊急應變調度需要時,燃煤將優先降載,燃氣能否排除不受空汙法許可證排放上限限制?詹說,經部這項訴求很合理,也採納入法。但基於能源供應及電力調度,經濟部進一步主張「燃煤及燃氣向地方申請許可證,遇緊急調度時,應排除許可證上限限制」,詹說「這是得寸進尺」。
基於電力調度,在國際間購買生煤品質較差,經部盼環保署放寬標準,詹順貴立場強硬說,倘若經部有能源安全及電力調度等考量,應啟動《能源管理法》修法,而不是在《空汙法》打轉。他怒嗆:「這也要放寬,那也要排除,本是空汙防制法,豈不變成空汙放水法」。
不過,經部也有話要說,知情官員說,能源是中央事務,但《空汙法》卻授權地方政府可訂生煤量核減,對此二部會有不同看法,對空汙管末排放加嚴,經濟部絕對支持,且會要求業者加強防汙設備投資,但源頭數量管制應有上位政策整合。這位官員說,能源轉型既宣示降低燃煤比例,但地方各自核減生煤量,能源供應及供電穩定將出現問題。
據悉,經部也認為,生煤來源需涵蓋很多國家,若環保署要管制生煤成分,會限制採購來源。例如澳洲今年淹水無法採購,緊急採購時來源端有限,如此對採購生煤來源將有影響,連帶影響供電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