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媁琳/台北報導
為推動節能減碳政策,立法院昨(14)日三讀通過「使用牌照稅法」修正案,電動汽車與機車免徵牌照稅延長至110年底,預估將新增電動汽車5,795輛、電動機車17萬輛,帶動周邊產值949億元。
電動汽、機車牌照稅免徵延長概況。(中時資料照)
先前電動汽車免牌照稅優惠期限是到107年1月5日,許多車主擔心須繳鉅額稅金,而為了提高電動汽車的使用量,使用牌照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中,財政部授權地方政府免徵電動汽車使用牌照稅延長4年至110年12月31日。
同時,新增電動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間,從107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另外,修正電動機車稅額表,將級距及稅額由3級調整為6級,以及增訂電動大客車及貨車稅額表,按馬達最大馬力劃分7個級距及稅額課徵。
依據經濟部推估,免徵使用牌照稅延長,將可望新增電動汽車5,795輛電動汽車、電動機車17萬輛,帶動周邊產業產值949億元,並增加稅收8億元。
立委指出,挪威、英國和法國將分別於2025年、2030年和2040年禁售燃油車,可見電動車已成為國際潮流。台灣的電動車產業尚處發展階段,仍有必要繼續推動示範運行,免徵使用牌照稅可望增加民眾購買和使用電動車的意願。
官員也表示,電動機車目前未免徵使用牌照稅,但多數是稅額零的小馬力電動機車,這次新增免稅,主要是考量電動車是未來趨勢,下世代主流,目前電動汽車有被課到稅的約有929輛,電動機車只有27輛。
不過也有車主認為,高馬力的電動機車將被課高稅負,可能使用牌照稅比汽車還貴,將降低購買重型電動機車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