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琮皓/台北報導
在《勞動基準法》新制上路之後,排班彈性鬆綁,但勞動部解釋,部分工時勞工、打工族不適用任何一種彈性工時,只要當周連續工作到第6天就要以休息日加班費計算、而第7天一定要休息,也就是草案通過後,打工族的排班還是「7休2」、每周卡著一例一休。
草案通過後,打工族的排班還是「7休2」、每周卡著一例一休。(示意圖/好房網News資料照片)
王先生是一家手搖飲料的老闆,雇用3名打工族協助,在一例一休上路之後,王先生表示,先前向台北市勞動局諮詢排班問題,勞動局告訴他,打工族的一例一休就是不管每天上班幾小時,連續工作的第6天就是休息日、而第7天就是例假日。
王先生抱怨,店內打工族的每天排班4小時、就算上班5天也才20小時,只有每周法定正常工時的一半,也不會有過勞的問題,如果需要勞工這星期多上幾天、下星期多放假,又會違反7天要有一例一休的規定,反而減少打工族的排班機動性。勞動部表示,因為部分工時勞工的正常工時在低於《勞基法》中規定的每日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的標準,沒有調移工作日正常工時空間,確實不適用各種彈性工時規定。
勞動部強調,打工族不論單周出勤時數是否達40小時,第6日都須要視為休息日,都應要依照休息日加班費給薪,不能把休息日挪移到下個星期,而第7日屬例假日、除非遇到天災突發事變,否則不能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