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賴淑禎/台中報導
台中市議會22日檢討市府辦理公辦第13、14期市地重劃及自辦市地重劃,多位市議員認為市府有時程太久、土地分配不均及程序違失等問題。地政局長曾國鈞澄清,市府並沒有違失情節,一切都依法進行,但為了免除自辦所帶來的紛爭,往後大面積土地將朝公辦市地重劃方向辦理。
台中市府地政局曾局長澄清市地重劃合法。
這次市政府在議會的專案報告標題當中提到「公辦第13、14期違失情節」,讓許多市議員覺得既然已有違失,就要依法調查,不應偏袒財團,影響少數地主權益。但曾局長澄清實際上並無違法情形,若有違失,他勢必率先負責下台,對於失職的相關人員也一定依法辦理。
而市地重劃應該自辦或公辦?多數市議員認為自辦土地重劃問題實在太多。市議員劉士州關切市府辦理是否有違失?市議員曾朝榮則認為市府辦理時程太長,許多地主苦等不到重劃的一天,市府也未出面維護地主權益。洪嘉鴻議員認為,自從市府開放部份市地重劃自辦,他接獲的相關陳情案件很多,市民也多次反映土地分配不均。市議員張廖萬堅則說市府開放市地自辦重劃時的法令不張,導致今日問題連連。
另外市議員段緯宇表示,重劃的目的就是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以及地方基金,日後才有機會增進地方建設,所以都市計劃本來就應由市府統籌辦理,為何要交由民間自辦,而產生那麼多問題?他建議市地重劃應該公辦,並且遵循重劃法訂定完善的自治條例與重劃基金。
市府地政局曾局長強調,市府絕對是站在維護地主權益的立場,公辦的補償費一毛錢也不能多給,但是自辦則可以要求多給一點,若地主有困難,市府會出面協調。他並坦承,市府開放14單元自辦重劃8年後,異議、訴訟案件發生不斷,也曾聽到地主表示,「就算賺,我們甘願由市府賺錢,也不願讓財團賺」,於是市府多次考量後,決定以後大面積的土地會朝向公辦重劃處理。
此外,曾局長也表示,市府正檢討公辦市地重劃的自治條例,包括補償費的發給額度等,一切都依法辦理,若地主對於土地分配有異議,市府一定出面協調,若雙方協調不成,則可交由司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