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金管會宣布自明年起開放企業持有投資性不動產,選擇採公允價值衡量資產價值,資誠會計師李宜樺表示,新規定下企業必須採「收益法」衡量投資性不動產的公允價值,以當地市場行情租金為基礎,而且設有利率下限以計算折現率,對於銀行業、壽險業及不動產開發業等影響較大,企業應審慎評估。
明年起企業投資性不動產須採收益法,會計師建議,企業應審慎評估。(圖/本報資料照片)
國際會計準則陸續更新,資誠會計師事務所舉辦「IFRS最新發展趨勢研討會」,邀請會計師李宜樺等針對新修正的會計準則進行剖析;其中,金管會日前發布的公允價值衡量方式,備受企業界關注。李宜樺說,針對投資性不動產,金管會決定公允價值採收益法估算,與業者原本期望的市場價值法有所落差,價值可能相對偏低,但對於擁有許多不動產部位的業者來說,可反映一定的資產價值,是個正確的方向,也反映了許多投資性不動產部位較高的業者的心聲。
IFRSs自上路以來,每年都在微調,原本採行IFRS 2010年版本的台灣,未來將正式導入2013年版本,由於IFRSs強化公允價值評定與揭露方式等,勢將衝擊企業財報。李宜樺表示,台灣企業原本只能採行成本模式,沒有辦法將旗下投資性不動產的增值反映在財報上,在主管機關發布新規後,企業等於多了一項選擇,可採行收益法重新估算投資性不動產的價值。
她強調,由於IFRSs規定,企業一旦決定改採公允價值模式依收益法決定投資性不動產之價值後,將無法重回成本模式的會計處理方式,因此企業必須審慎評估,改採收益法是否對企業有利。例如,在利率持續走升的預期下,企業的折現率也將提高,不動產景氣好壞等,也會造成投資性不動產價值的波動,進而影響損益數字及EPS,增值的利益在盈餘分配時也可能受到限制,企業必須先作好心理準備。資誠提醒,面對IFRSs的諸多變革,企業除做好心理準備外,必要時也可尋求專業上的協助,以確定企業能全數應對,並且能夠在財務報告上顯現公司真正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