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蘇秀慧、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27日將通過「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規模上限600億元,經費來源以移用以前年度累計歲計賸餘300億元,並舉債300億元支應。
其中,最受矚目的振興抵用券確定加碼藝文消費3億元,加上餐廳、商圈、夜市消費20億元,振興抵用券共匡列23億元。
防疫隔離補償,每日不低於800元。中時報系資料照
至於防疫隔離假補償金,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指出,防疫隔離假補償金總計寬列18億元。據悉,防疫隔離假補償範圍會擴大,寬列人數約十幾萬人,而每人每日補償金,勞長許銘春說,勞動部建議每日不低於800元。
有關振興抵用券,經濟部原編列20億元,用於夜市、商圈和餐廳消費抵用,但新冠肺炎疫情導至藝文消費減少,文化部爭取藝文消費納入適用振興抵用券,昨獲行政院長蘇貞昌同意。文化部初步規劃包含:藝文展演場館及音樂展演空間、藝文展演預購票券、書店、電影院等藝文消費都可使用振興抵用券,政院外加核給3億元。
知情人士表示,蘇揆會中表示,若疫情嚴峻,抵用券發放額度不夠,各部會仍以採移緩濟急方式追加預算。
受隔離、檢疫者和照顧家屬防疫隔離假補償金,據了解,初步規劃每人每日約在800元至1,000元間,但由於人數、給付金額仍須視疫情進一步發展估算,這部分仍待近日再詳細計算。政院寬列這筆經費18億元,據悉,適用範圍人數包括被隔離、檢疫與照顧者,會寬列10萬人以上,每人每日補償金,許銘春昨證實,勞動部建議每人每日不低於800元,亦即建議以基本工資月薪2萬3800元換算日薪作為樓地板。
主計長朱澤民昨向蘇揆報告新冠肺炎特別預算案規劃情形,表示截至107年度的歲計賸餘約350億元,決定移用300億元,另一半則舉債支應。行政院會27日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立法院預計最快3月13日三讀通過。
600億元經費分配,其中社會救助與醫療保健的「防治」經費編列196億元,有關製造業、觀光旅遊業、農業等支出「紓困及振興」經費編列404億;而文化部紓困振興核給8億元,經濟部及交通部原提報經費200億及196億元均略減。用途包括觀光產業行銷與補助、建置防疫服務平台、執行國境檢疫、中小企業融資保證、企業貸款利息補貼、餐飲商圈夜市及藝文振興抵用券、防疫隔離假的補償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