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夫妻買房通常登記在某一方名下,屬於共有財產,然而婚前買房,情況就截然不同,一名女子表示,男友發現她買房後很不能接受,甚至連同全家人都不能諒解,令她納悶至極。
有位女性網友在臉書《靠北租屋2.0》匿名投稿,本身月薪58K,剛買新房,每月還款約26K,男友知情後卻無法接受,而男方家人也認為「為什麼要婚前買房?他家已有一間」。
女子不解表示,「自己可以負擔的起,想為自己打算,也沒有拿男方任何錢…我就只是買了一間房而已,有必要崩潰到好像他們被告知全家都分不到祖先遺產的感覺嗎?」
貼文一出,網友留言表示,「你要不要塊陶」、「婚前買,他不能分阿」、「因為男方會覺得婚後買房對男方較有利吧」、「感謝這房子,看清一個男人+一個家族」、「傻孩子...分手吧...離婚比分手困難多了...」、「如果他這麼在意覺得不公平,可以負擔一半的房貸不就好了」、「沒記錯的話,婚後繳的房貸就都是共同的財產吧」。
而網紅「廣告小妹」也表示,「這邏輯很簡單,男女都一樣。婚前買,妳的收入45%用於繳房貸。婚後配偶分不了財產,妳的收入45%依舊用於繳付該房貸。如果婚後他搬進去住,需要共同負擔居住成本嗎?如果婚後此房出租,租金收入妳會共享嗎?妳收入是58K,有了這套房產,對配偶而言,妳的收入會變成32K。若再扣除一些個人支出如保險,妳對於婚後家庭可提供的現金流所剩不多」。
針對婚前房貸方面,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曾表示,若是婚前買房,房貸屬於個人的婚前負債,婚後另一半若有幫忙分攤,則償還房貸的金額也算是「婚後財產」。假設雙方離婚,某方私自賣房,另一方可在5年內,將房貸當作婚後財產均分。
陳俊宏提醒,不管是由誰擔任主要房貸借款人,另一半分攤部分的頭期款或是日後每月房貸本息攤還的金額,最好留下繳款紀錄,以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