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C地產王記者張琬聆/綜合報導
《平均地權條例》今年初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為預售屋市場掀起狂瀾,時任內政部代理部長的花敬群隨後針對「預售屋換約限制」定調「不溯及既往」,更引來一陣嘩然,直至近日仍有建商大老痛批此舉是縱容炒房客,應全面禁止。25日在《平均地權條例》子法預告記者會上他再次重申,「這不是開後門,而是為了關後門」,若溯及既往反而會造成更多破口。
預售屋禁止換約規定,自內政部拋出討論後即不斷出現正反面的攻防戰,今年1月10日經立院三讀通過後,內政部次長(時任代理部長)花敬群於同月12日表示「上路前皆不溯及既往」,強調不是開後門,而是不傷及無辜並尊重法律,卻也因此引來許多「髮夾彎」、「替建商解套」等批評。
台灣省不動產開發公會聯合會理事長黃啟倫上周五(21日)的記者會上,針對預售屋禁止轉售不溯及既往一事提出看法。(圖/EBC地產王張琬聆攝)
建商大老痛批不溯及既往 縱容炒房客
包括近日台灣省不動產開發公會聯合會理事長黃啟倫才表示,建築同業完全支持政府打炒房,但認為預售屋禁止轉售應要溯及既往,才能真正限縮炒房客的獲利空間,痛批不溯及既往無疑是「縱容炒房客」。
台南市不動產開發商公會理事長郭建志也提及,建築同業支持的溯及既往,是政策實施後所有預售屋都應同步不得轉賣,「不管是幾年前買的都應該一視同仁,而非有不同標準」,才不會違反「信賴保護」原則。黃啟倫補充,即應該在實施後,市場所有預售屋都禁止轉售,而不是依購買時間而定,才不會造成市場混亂,避免多頭馬車。
兩大考量:不影響已購者權益 避免產生破口
花敬群針對此問題,也再度澄清,關於預售屋換約的時間點,主要考量有2點,一是今年1月已進行充分討論,由於《平均地權條例》對預售屋禁止換約是法律新規定,民眾購買預售屋約3年等待期才會交屋,不希望這些購屋人在此等待過程中,因打炒房制度的推動,在不理解和不知道會有新法規之下,導致權利受到干預,影響民眾的權益受限。
考量二是若把溯及既往全部納進來,反而會對嚴謹限制的預售屋禁止換約產生破口,因此在基於一定程度的信賴保護原則下,決定「不溯及既往」。花敬群強調,把禁止換約轉售的範圍限縮更嚴謹,對制度安定更有效,「這不是開後門,而是為了關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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