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根據法律規定,房東有義務將租金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國稅局也設立檢舉制度監督。然而,日前有網友描述他向國稅局檢舉前房東逃漏稅,結果卻不盡人意,令他十分挫折,大嘆「檢舉的門檻真的很勸退想要檢舉的人,在台灣要堅持做正確的事情好難,讓人很灰心」。

網友在PTT發文表示,除了已繳交的自己的租約與租金匯款紀錄外,國稅局還要求其他前室友的租約跟匯款往來證明,否則不受理檢舉,但他指出租戶鄰居間僅是泛泛之交,不一定知道他們的真實全名、聯絡方式,「要提出那些補件是很困難的事,這真的讓人覺得很挫折,花了很多心力才終於提出檢舉,等了很久結果卻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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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坦言這篇文章讓房東看到後,恐怕以後開始不簽租約,以不留下金流紀錄的方式收錢,想盡辦法避免留下自己有出租房屋的證據,而租客可能也因此覺得麻煩打消念頭檢舉,「但我真的需要抒發一下挫敗的心情」,悲喊事實擺在眼前卻毫無辦法。
文章底下部分網友力挺房東,反指責原PO的不是,「沒報稅少收你租金,得了便宜還賣乖喔」、「我有疑問,房東沒繳稅對你來說有損失嗎」、「自己買房阿!一間房多少錢才租你多少?還怕你破壞,每年還要繳稅繳保險,房東根本慈善家,你要合法報稅的就是反映在租金上」、「遇到你這種要報稅的,我一率加價租」、「除非有結怨,不然去檢舉幹嘛」。
也有人認為繳稅本就是義務,「如果每個人都像你一樣有正義感一點,每個人的生活都會好過一點、薪水高一點」、「逃稅就逃稅,還在那邊說有沒有損害權益」、「逃漏稅的房東們講得義憤填膺誒」、「有稅金才能支撐國防、健保誒」、「這串貼文不少跟違規臨停一樣啊」、「稅法是有追擊性的,可溯及既往,只要抓到你從哪時開始逃漏稅,全部都要繳回國庫一毛不少加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