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瀚分/台北報導
為確保農地不遭受重金屬廢水汙染,環保署攜手地方政府推動水汙法總量管制並修訂法規,不僅加嚴放流水標準、限制新設重金屬工廠,位於總量管制區內的事業若嚴重違規,最重可廢止排放許可證。目前桃園市已劃定100萬公頃的管制區,最快明年1月實施。
廢水汙染農地最重廢止許可證。(好房網News記者賈蓉/攝影)

環保署依據水汙法第9條與農地汙染嚴重、汙染農地整治有受二次汙染情形等縣市合作,推動廢水汙染總量管制區,納管銅、鋅、鎳、鎘、總鉻及六價鉻等,電鍍、化工、染整及製紙等工業廢水會排放出的重金屬。
水保處科長張根穆表示,總量管制區分兩級,一級管制區不得新設重金屬工廠,既設的工廠需在兩年內使排放水質符合灌溉水標準;若想在二級管制區新設重金屬工廠,排放水質也需符合灌溉水標準,既設工廠的放流水標準則較一般嚴格兩倍。
總量管制區內的工業區即使有專用汙水下水道系統,放流水標準也嚴格兩倍。以鉻為例,現行放流水標準為2ppm,位於管制區內的工業區及二級管制區的既設工廠,放流水中鉻濃度限值為1ppm;一級管制區既設工廠和二級管制區的新設工廠排放水鉻限值加嚴為0.1ppm,相較現行標準嚴格20倍。
張根穆表示,由於重金屬會累積,依照現行放流水標準灌溉農田,約7年農地就可能超標,若依灌溉水標準,則延長為70年。
環保署水保處長葉俊宏表示,首波推動總量管制的縣市有桃園、台中及彰化,總面積達100.2150萬公頃,其中桃園即涵蓋100萬公頃,範圍包含新街溪及埔心溪流域內的農地特定保護區,環署預計今年底即可核定公告,最快明年1月實施。
台中預計劃設範圍包含詹厝園圳上下游,彰化則規劃將東西二、三圳附近約1190公頃都劃設為一級管制區,但目前尚未將草案送到環署核定。若三縣市皆實施總量管制,包含63家獨立工廠、中壢工業區、大里工業區和日月光都將受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