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鄭媁、李承穎/台北報導
行政院17日表示,已函請立法院同意「嚴重特殊傳染病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延長至明年6月30日。民進黨立院黨團表達全力支持特別條例二度延長;在野黨團雖也支持,但聚焦在尚未執行完的預算,要求精準分配。
原紓困條例施行期間將於2022年6月30日屆滿,但可經立法院同意後延長。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鑑於新冠肺炎在國際間仍屬嚴峻,且衡酌國內疫情的發展變化快速,實難於6月底前戛然而止。原經立法院通過八千三百九十三億元的特別預算,迄今尚有約一千三百多億元待執行,為配合條例延長時間,特別預算施行期間有一併延長必要。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紓困條例一定要延到2023年,會先排入程序委員會,周五院會將處理;付委或直接同意,要跟議事處討論。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也贊成延長條例,對於中小企業及個人紓困貸款,也應一併延期。民眾黨團幹事長張其祿也說,編列預算要如何精準規畫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