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震濂/台北報導
想要申請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千萬要注意18歲這個關鍵年齡!根據雲林縣稅務局最新公告,自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後,子女只要年滿18歲,其名下房屋即可獨立計算自住房屋戶數,簡單的說,如果子女滿18歲後,只要符合無出租、無營業及設籍實際居住等條件,即便超過3間房屋,也可全部適用1.2%自住房屋稅率,但得記得於當年房屋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報,也就是每年3月22日前完成申請,否則又得等到下一年。
18歲成年子女的房屋,適用自住稅率(1.2%)的必備條件為何?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從2023年1月1日起,民法法定成年年齡已由20歲下修至18歲,因此子女只要年滿18歲,其名下房屋便不需再與父母名下房屋合併計算自住戶數。
●無出租、無營業:房屋必須完全供住宅使用 。
●實際居住與戶籍登記:須由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如父母、子女本人)辦妥戶籍登記並實際居住 。
●不併入父母戶數:子女滿18歲即為民法成年人,名下房屋獨立計算,不受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的限制 。
●開徵前40日:民眾必須在每年3月22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當年度始可適用;逾期則次年才能適用。

永慶房屋契約部陳俊宏資深經理提醒,根據內政部最新公布的建物買賣移轉棟數表現,雖然整體房市受政策調控影響,但「贈與」與「繼承」移轉量仍處於歷史相對高檔,顯示高資產族群透過產權移轉進行稅務規劃的需求依舊強烈。
陳俊宏也表示,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在法律上放寬了自住房屋稅的認定門檻,讓多房家庭能合法擴大自住適用範圍 。然而,這也要注意,內政部與財政部多次透過新聞提醒,對於所謂『幽靈戶籍』的關注,像是透過水電用量、營業稅籍健檢等科技執法,都是稅捐機關近年嚴查的手法。
稅務局也提醒,民眾進行節稅規劃時,別因為一時疏忽或偽冒設籍,導致不僅無法適用1.2%優惠稅率,甚至面臨補稅裁罰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