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曾健祐/桃園報導
竹東少女焚屍案主嫌林春雄,因和6名同夥殺害、焚燒新竹縣邱姓女國中生,期間林2度被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3度撤銷原判決發回,經台灣高等法院判林春雄等5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去年4月1日駁回定讞;未料林服刑期間傳身體不適,送醫心臟停止死亡。
林春雄先前在台北監獄服刑中,未料10月22日一早突然身體不適,監獄將他送醫急救,最終仍因心跳休止宣告不治,同時也已經報請桃園地檢署相驗釐清確切死因。
林春雄自稱「三環幫尖石之虎」,成立「東泰聯盟」向人勒索財物,專吸收派遣工、中輟或在學學生,曾被警方依組織犯罪條例送辦。而邱姓少女患有輕度智能障礙,出自特殊境遇家庭,與單親父同住,她的雙親與三兄一姊都有身心疾病。
全案因女子黃曉雲2015年5月17日不滿邱姓少女放話修理她,找男友林春雄、小弟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及2名女童共7人,在網咖堵邱女賞她兩巴掌,再押往附近國小操場與河濱公園,並拿安全帽、扳手及石塊將邱女打得渾身是血;過程中,2名女童為了「做給老大看」,撿石頭砸邱女。
一群人逼問邱「妳是要被上,還是想被打死?」邱女最後選擇被性侵,林便叫陳哲儒、古志強輪流性侵邱女。隔天凌晨,古、陳折返發現邱女已無生命跡象,先把她搬進草叢隱藏,當晚,林等人以汽油焚屍。邱父因2、3天沒看到女兒而報警,涉案女童案發後跟同學炫耀「跟我嗆聲的邱女,被打死丟在竹林大橋下的河濱公園」,才讓案件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