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建業、林安妮/台北報導
行政院本周將重啟20年推動未果的電業自由化修正草案。據了解,經濟部建議,台電需分拆發電部門,七年內由「廠網獨立」走向「廠網分離」,鼓勵民營發電業者參與市場競爭,作為推動電價市場化的前奏曲。
行政院本周將重啟20年推動未果的電業自由化修正草案。(截取自CNA)
政府推動電業自由化長達20年,惟不論藍、綠執政,都未能成功。
箇中原因,除了與台電內部反彈外,也有國人擔憂,一旦發電業自由競爭,能否確保電力穩定供應及避免電價大幅波動。如今,時空環境有變,民間對於台電改革也有新期許,促使經濟部第六度捲土重來、提案修改電業法。
據了解,政務委員薛琦周三將邀集相關部會與台電共同討論。在經濟部新方案中,建議台電在七年內,將發電部門分拆出來,鼓勵電業市場自由競爭。
為了確保市場公平競爭,將籌設財團法人性質的電力調度中心,與獨立的官方監管機制。
相關官員解釋,電力調度中心就好比證交所,專門撮合發電業者與用電需求者,避免輸配電時,只用某家業者的電;獨立監管機制則好比金管會或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專門維持國內電力交易秩序,確保電力調度與電價合理性。未來可考慮在經濟部底下籌設獨立委員會,或考量併入能源局業務。
一般說來,電力產業主要分為發電、輸配電與售電三大區塊。根據經濟規劃,發電與售電兩大區塊,應引進更多民營業者參與;輸配電,考量國內電網多已建置完成,傾向維持目前台電「自然壟斷」態勢。
新任能源局長王運銘表示,在台電切分出發電部門後,除現有九家民營電廠外,還可開放其他民營業者投入。
未來民營電廠不僅可將產電售予台電電網,也可租用台電電網售電給客戶,甚至能自建輸電設備將電力直接賣給客戶。
此外,能源局還規劃,日後先開放高壓工業用電,可自行選擇購電來源,降低成本負擔,之後逐步讓一般用戶也能夠自由選擇電力來源,包括再生能源等「綠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