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潘才鉉/台北報導
創校近一甲子的方濟中學將於111學年停招,消息一出家長、師生錯愕,更有家長代表指出該校校長並無「教師法」所規定的中等學校校長資格,且過去三年皆為代理,質疑教育局應徹查此事維護學生受教權。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表示,既然董事會同意聘請代理校長及支薪,教育局原則上需核定無犯罪記錄、無性平問題等消極資格。
方濟中學學生約有五百多人,國中八班、高中九班,是台北市内湖區唯一男女合校的天主教完全中學,去年才剛辦完55周年校慶,如今卻傳出將於111學年度停招。
創校近一甲子的私立方濟高中將於111學年停招,這是台北市繼中興高中、立人高中、東方工商申請停招後,北市第四所停招的私校。記者胡經周/攝影

家長代表王翔郁表示,學校停招除考慮外在(少子化)因素,更應衡量該校本身競爭力與財務狀況,並與相關利害關係人,包括教職員、學生、學生家長、校友與社區人士充分溝通,以方濟中學財務與招生狀況,應尚未到必須停招一途,且申請停招過程未經討論與溝通。
此外,王翔郁指出,方濟中學校長胡嘉強並無「教師法」所規定的中等學校校長資格,且過去三年皆為代理;此外,該校人事任用權與教師代表選舉提名,竟然任由一位職員掌控,且重要處室主管皆為代理,教師排課也未適才適任,呼籲教育局更應徹查此事,維護學生受教權。
陳素慧表示,因為胡嘉強不具教師資格,依法就只能擔任代理校長一職,既然董事會同意聘請與支薪,教育局原則上需核定無犯罪記錄、無性平問題等消極資格。
陳素慧表示,目前已收到董事會專案討論的會議記錄,將於111學年度報請停招計劃,至於外界反彈是否會影響核定通過,她認為,教育局應著重在學生的教育保障,以及在校教師工作權益是否符合《私校退撫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