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侯俐安/台北報導
立法院前年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成年下修至18歲,行政院會昨通過法務部「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配合民法修正,明年元旦起,18到20歲同婚不用再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本案配合民法下修成年及結婚年齡為18歲,明年元旦施行,與民法一致。

2019年5月17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並於同年5月24日正式生效,揭示同性伴侶可準用「民法」婚姻章規定的婚姻權益,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