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林美欣/台北報導
電價蠢蠢欲動!夏季電費要到9月底才要結束,你知道家中的用電如何計價嗎?尤其是分租房要繳電費的房東的租屋族們,即使有獨立電表,室友的用電還是有可能讓你一起買單。
依台電的收費標準,若用電總量在每月在700度以上者建議可選擇住商型簡易時間電價(尖峰、離峰時間電價不同),若在700度以下則使用累進電價依用電級距,分6段級距計費,如下表。
電價蠢蠢欲動,你知道你的電費如何計價嗎 (資料來源:台電)
惟分租雅房或套房的租屋族要注意的是,即使每個房間都裝有獨立電表,但台電收費是以1戶的總電量計算,按級距方式計算每度用電之價格(簡稱單價),度數包含各個房間及公共區域用電(例如水塔的抽水馬達、樓/電梯間、走道等)之加總。換句話說,即使自己是省電達人,但若不巧室友是用電怪獸,也可能提高整個收費級距,單價也就得升級。
崔媽媽基金會法律服務組組長曹筱筠表示,租屋電費糾紛的確不少,許多人不了解台電級距的收費方式,例如自己那間用電僅200度,為何房東以較高的單價計算電費。她建議租屋簽約時使用新型租賃契約,除了明訂電價收費,在租約期間無論台電有無漲價,房東都不能調漲收費,反之,若台電降價,房客也不得要求少收電費,對雙方都有保障。
另外,曹筱筠也建議,要節省電費除了自己省電外,電器設備也是關鍵,冷氣、冰箱、燈泡等,若都使用省電型則可省不少荷包。
台電也提醒,無論總用電量多少度,房東所收取電費最高不得超過台電公司非營業用夏季(6月1日~9月30日)最高用電量之每度單價(現表訂為6.41元)。若租賃雙方對電費計算方式有爭議時,可向各地方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保官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