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翁唯真/綜合報導
桃園購物節去年登錄金額僅40億元未達預期,市府原訂停辦,因民代批評又決定復辦。中央大學台灣經濟發展研究中心執行長吳大任表示,購物節對於刺激消費有正面效果,不過如何行銷及廠商優惠多寡,才是吸引消費者關鍵。
桃園購物節前身以商業展覽為主,自2021年轉型為消費發票登錄抽獎形態,除了基本的抽汽機車外,更有人僅花1萬餘元,抽出價值1700萬元的房子,堪稱最幸運,不過去年桃園購物節所帶動商機卻僅40億元,與百億有落差。
吳大任說,購物節活動的效果相似於消費券、振興券,就是要促進民眾消費,且會吸引廠商參加活動,所有的廠商都會在這些活動中祭出最優惠的折扣促銷,吸引消費者在這檔活動消費,不然廠商都是相當精明算得很清楚,怎麼還有這麼多像雙11等的促銷活動。
吳大任表示,不管哪個縣市辦購物節都能有效帶動經濟發展,產生「乘數效果」,意思就是假如購物節的產值有100億元,那商家賺到錢,甚至員工獲得分紅,大家再把錢拿出來消費,又創造另外一波的經濟,最終可能達到300億以上,這樣在經濟體系可以產生就正向的循環。
吳大任說,舉辦購物節的確是個手段之一,不過桃園購物節如果要辦得成功,勢必要多吸引其他縣市的消費者上門,且若太常舉辦,消費者也會疲乏,效果就會大打折扣。
不少購物節都已送房子為號召,吳大任表示,送房子是個吸引消費者的手段,不過消費者預期獲獎機率小,跟消費金額不一定成正比,實質上是各個廠商的促銷優惠若好,才更有效,因為消費者可以密集享受到這些看的到的優惠。
吳大任說,各縣市政府若辦購物節,因思考如何行銷,且能拓展更多潛在消費者,才能夠愈來愈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