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消費者買新房子一定要注意,台南市永康區最近有業者興建透天厝,但是卻在拿到使用執照後,占用計畫道路興建車庫與大門,經人檢舉,市府認為符合優先拆除的條件,三個月之內就完成拆除。
如果沒有被檢舉,消費者不明就裡買到房子,之後未來還是可能面臨違建拆除的問題。
台南永康區興建透天厝,車庫與大門都是佔用計畫道路的違建,被檢舉後強制拆除。圖/南市工務局提供
市府工務局指出,近期永康區新推一批透天厝建案,民眾舉報涉佔用道路,經公所第一時間派員查看,確有「佔用都市計畫道路」事實,公所先依市區道路條例限期改善無果,移請市府工務局依臺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明定為優先拆除違章建築物,12月13日已逕行拆除。
工務局表示,現況建築物於今年7月領得使用執照後,即將原建築物擅自增建圍牆佔用計畫道路,經該局確認已違反建築法規定,於8月函請建築物所有權人改善未果後,9月核判違章拆除在案。
惟該案涉及佔用公共使用之道路用地,依臺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明定為優先拆除的違章建築物。
此案因涉及侵佔道路用地有阻礙通行之實,工務局違章處分書給予至今年10月30日改善期,惟屆期所有權人仍未自行拆除改善,為維護用路人通行權益,於12月13日強制拆除,以申張公權力。
工務局重申,違章建築物如有涉及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妨礙都市計畫者,市府依法拆除決不手軟,籲請市民不要以身試法,遭致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