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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限高42樓 業者籲修改高度比

#地方 #台中市 #建築 #大樓 #樓高
聯合報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
 
台中市的建築物受到「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限制,高度無法超過42樓,最近市府通盤檢討,建築師與房產業者希望市府修法,開放高度比,才符合國際都市標準,但都發局表示研議開放須有附加條件,有意限縮開挖地下室,引發業界大反彈;都發局表示,主要是考慮韌性都市永續經營,土管要點是否修正還待評估。
 
台中市府近日全面清查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理要點,昨辦座談會徵求各方意見,建築師與不動產業者齊聲反映,希望市府放寬建物的高度比。
 
台中市現行土地使用分管制要點限制建物高度比,業者反映市區大樓偏矮胖型,都市設計缺乏靈活度。 記者陳秋雲/攝影
台中市現行土地使用分管制要點限制建物高度比,業者反映市區大樓偏矮胖型,都市設計缺乏靈活度。 記者陳秋雲/攝影
 
市議員李中指出:「台中明明是國際化都市,卻自己訂規定限制建物高度,才永遠無法蓋出101大樓!」他指中央建築技術法規定的建物高度比是1:3.6,例如臨20米道路可以建26樓,但台中市自訂建物高度比只有1:1.5,同樣臨20米馬路,只能建12樓,相差了2倍。
 
不動產業者也認為市府不應自我設限,放寬高度比並不會增加建坪,「不會被外界說成圖利業者」;建築師也反彈,認為限制設計的靈活度,難以發揮對都市設計的觀點。
 
中市都市發展局長黃文彬說,市府並未反對開放高度比,強調還在評估中,但要全面開放仍需有條件,例如部分地區多是透天厝,若有棟大樓拔地而起,可能造成其他建物或居民的壓迫感,也有隱私考量。
 
業者還批評,市府尚未解決建物高度比爭議,另提出限縮地下室開挖比例等措施,「這是為難開發商」!若地下室面積不夠,停車位必須採機械停車塔設計,購物者多半不喜,房子更難售出。
 
黃文彬解釋,台中市要往韌性城市永續經營的方向發展,才會考慮限縮地下室開挖空間,保存地層透水性。目前還待評估,感謝各界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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