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政府舉辦的公益彩券中獎獎金是採用分離課稅,中獎人在辦理中獎年度的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不用將中獎獎金申報為所得,同時,獎金的扣繳稅款也不能列入抵稅或申請退稅。公益彩券中獎,免報綜所稅(圖/好房資料中心)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第3款規定,政府舉辦的獎券中獎獎金,除依第88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