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莊琇閔/綜合報導
位於士林區中正路與中山北路五段的萬寶紡織用地,經都委會審議通過,由機關用地變更為商業區,併畫定為更新地區。依公共設施用地變更為商業區通案原則,回饋市府40%土地,市府可取得近0.34公頃約市價35.7億的商業區,後續將由市府產發局主導開發,作為北區新創產業指標基地,打造以設計、科技為主軸的青年創業空間,並提供作為設計產品展示場域。
該計畫區土地於1970年畫定為「機關用地」,指定作為加油站、電信、郵政使用,目前為西歐加油站、燦坤賣場及餐廳超市等低強度使用。市府列入「士林再生計畫」重要發展策略地區之一,並同步納入士林區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內,檢討變更為商業區。
萬寶紡織機關用地現為加油站及零售商場,經都委會審議變更為商業區。(圖/記者莊琇閔攝)
通過變更8398平方公尺的機關用地為商業區,回饋市府的0.34公頃土地畫設為特定商業區(一),其餘土地則畫設為特定商業區(二),容積率上限為360%,使用比照第三種商業區,不過特定商業區(二)供住宅使用容積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該分區總樓地板面積50%。
另比照計畫區北側芝山岩周邊地區管制規定,增訂建築物絕對高度以不超過68公尺為原則,且不得作為容積移轉接受基地,以維護地區整體視覺景觀,建蔽率則酌予放寬調整為65%。
都委會也同時通過該區為更新地區,並指定為二個更新單元。
都發局說明,特定商業區(二)由私人透過更新開發,打造為休憩、商場、旅館及住宅複合空間。特定商業區(一)則由產發局主導,規劃作為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打造提供設計相關展售、製作、育成及空間。
都委會建議,市府開發部分除青創產業及附屬設施外,能一併考慮設置托幼服務。另外,公私開發時程能盡量同步進行,相互配合以縮短興建階段對地區環境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