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財政部預告修正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專家學者皆認為合理,過去動產租賃即以分業查定,不動產租賃也應歸類在其中。預估小規模不動產租賃業,也就是都會區的包租公較有影響,且是以公寓分隔套房者,粗估四至五間公寓就會達到20萬元開立發票的門檻。
財政部預告修正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可能對都會區的包租公較有影響,且是以公寓分隔套房者,粗估四至五間公寓就會達到20萬元開立發票的門檻。(好房News林美欣攝影)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表示,大規模的不動產租賃業者都會開立發票,因此會以實際銷售額計算營業稅,這次財政部修正辦法,主要是針對「小規模的不動產租賃業者」來核定每月銷售額計算營業稅。
永勝資產管理執行長徐銘達認為,通常小規模的不動產的營業者較少,主要還是以包租公較多,尤其以都會區如台北,將公寓分隔成套房出租的比重高,因為租金愈高的地方、分套效益較高,所以會集中在都會區。
雖公寓分隔套房違法,須經由主管機關核定,但以稅法角度來看,有出租營業事實就須報繳營業稅。學者指出,預估財政部修法後上路也可更精準核定房屋出租的營業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