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編輯中心/整理報導
「飯店式管理宅」和「飯店宅」差很大,買房時可要注意,不然會吃上罰單,甚至是強制拆除的命運。
根據都市計畫法中,住宅種類分有工業住宅、工商綜合區宅、飯店旅店宅、辦公服務宅、娛樂宅、策略性產業宅等等,目地在於讓土地上興建的建築確實符合名目。而所謂「飯店宅」,在分類項目上,就不得做為住宅使用,或是住宅銷售。 然而,卻還是有建商以欺騙、模糊的說詞,誘騙買方,或是買方因「飯店宅」價格便宜,心知肚明下還是購買。
當心建商模糊說詞,買「飯店宅」恐吃上罰單,甚至是強制拆除的命運。(圖/好房網資料中心)
天時地利不動產顧問公司總經理張欣民在部落格中就撰文提醒,若是購買「飯店宅」做為住宅,是會面臨被處予6~3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連續處罰,或是執行斷水、斷電、強制拆除等措施。
買到「飯店宅」,除了面臨房屋被拆除的命運外,張欣民也指出「飯店宅」還暗含其他風險,如:「飯店宅」因本身為旅館區,是可以用來經營旅店,住家出入會變得更複雜,影響到居住品質,此外,違反法規的「飯店宅」,未來也不易脫手,就算脫手,也容易因為法律問題價格被大砍。
買方要避免買到「飯店宅」,購屋時,還是要詳讀合約條文,確認區分的項目,此外,嘉義市建管科官員曾指出,賣屋前建商沒說清楚,就是涉嫌詐欺、廣告不實,而要是雙方皆知情,買方就要有心理準備,要是買了飯店宅做為住宅用,就是違法,旅館用地也無法做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