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有民眾致電詢問,家人不幸往生後辦理繼承登記,是否需要先向稅務局申報土地增值稅?雲林縣稅務局表示,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因此無須向稅務局申報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說明,民眾僅需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取得免稅或已繳清遺產稅證明書後,再持證明書至稅務局辦理查欠,即可向地政機關申辦繼承登記。

不過稅務局也提醒,「遺贈」取得土地與一般繼承有所不同。因受遺贈人並非自繼承開始時即當然取得土地所有權,因此須先由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再由繼承人將土地移轉給受遺贈人,兩項登記也可向地政機關同時連件辦理。
稅務局進一步指出,辦理遺贈土地移轉時,應由遺囑執行人或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向土地所在地稅務局申報土地增值稅,經核發土地增值稅免稅證明書並完成查欠後,才能向地政機關辦理相關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