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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權益有保障嗎?北市查新成屋買賣契約 竟高達七成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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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戴鈺純/台北報導
 
為了保障消費者購買新成屋權益,提升交易資訊透明度以減少交易糾紛,「新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就必須看得清清楚楚,台北市地政局與法務局消保官,在10月至11月間共抽查10件銷售中新成屋建案所使用之定型化契約,查核結果僅3家建案合格,合格率僅為30%。
 
地政局表示,定型化契約查核項目共11項,包含契約審閱權、買賣標的、買賣價款、付款約定、原設定抵押權之處理、貸款處理、交屋、賣方瑕疵擔保責任、違約之處罰、建物現況確認書等,其中不符合規定前三項分別為:付款約定、原設定抵押權之處理、貸款處理一,合格率均僅為30%。
 
北市抽查新成屋買賣契約,合格率僅30%。示意圖/好房網資料照
簽約 交易 交屋
 
有關「付款約定」違規情節為未依規定揭示「付款約定」應記載內容;「原設定抵押權之處理」違規情節為1.未依規定提供買方貸款時兩種處理方式之選擇。2.買方不貸款時,塗銷抵押權之時點;「貸款處理一」違規情節為1.未依規定揭示「貸款處理」應記載內容。2.已付價款返還期限未依規定留空。有關各建商不符合規定情形,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除2家尚在改善中,其餘5家已改善完成。
 
而前三大違規條文都是和給付價款有關,內政部已公布新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民眾可上地政局官網確認契約是否符合規定。而  為避免民眾購買新成屋時掉入契約條文不平等的陷阱,法務局呼籲建商,定型化契約應符合內政部頒訂之新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另提醒民眾購屋時,應仔細審閱房屋買賣契約內容及附件是否符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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