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兩戶打通合併 視為一戶 2015/06/29 09:41 「囤房稅」開徵後,若民眾打通毗鄰房屋合併使用,究竟該算幾戶?財政部從寬認定,二戶合併為一戶使用的房屋,只要向戶政機關申請門牌併編,且符合自住房屋條件,即可視為「一戶」... 政策 囤房稅 房屋稅 門牌 自住 人氣: 79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