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答允房子可住到死卻不給住 判前妻要賠 2016/12/18 09:54 台南市馬姓男子與陳女協議離婚,契約寫著房子讓馬住到死,否則賠償100萬元。後來陳女不給住,馬求償100萬,但法官認為陳女買房屋價格僅35萬,馬出12萬,因違約損失不能超過不動產... 地方 離婚 協議離婚 離婚糾紛 人氣: 1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