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佔地30年還民 地目遲無法變更 2014/08/19 13:42 嘉義縣警局於民國70年無償「借」用公田村54-141號0.17公頃的土地建置公田派出所,地主子孫繳交地價稅多年,日前打官司要回土地並轉賣蔡志聰,蔡向地政處陳情回復森林區特地目的事... 地主 丙種建地 地方 佔地 變更 地目 土地編定資料 人氣: 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