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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奇芬 林奇芬曾任Money錢雜誌社長,Smart智富月刊社長、總編輯,擅長將艱深難懂的財經議題,翻譯成大眾能懂理財知識,著有「藏富─我用基金賺到一輩子的財富」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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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可行嗎? 「看得到吃不到」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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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奇芬

 
有人說,「想養兒防老,不如養一個啞巴兒子比較牢靠」,而所謂的啞巴兒子是指房子,能夠每個月收租金的房子,可能比兒子還可靠。
 
 
可是問題是,如果自己辛辛苦苦繳了一輩子房貸,只買得起一棟房子,沒有餘力再買第二屋時,當然也無法寄望啞巴兒子來孝親了。而政府在今年3月1日開始試辦「以房養老」業務,試圖為只有不動產、卻沒有現金的退休族,提供資金活用方案。
 
所謂「以房養老」的作法是,符合資格的65歲老人可提出申請,送交內政部審查,通過後進行不動產估價,再與土地銀行進行逆向貸款契約簽訂,設定房子的抵押權給土銀,日後土銀按月撥款給申請人使用。在申請人存活期間,仍可居住在原屋內,但卻可讓不動產資金活用,作為生活費用。
 
以房養老的每月給付金額,跟房地產價值及申請人性別、年齡有關。初步估算,70歲女性,若房屋價值500萬元,每月可領取15000元,若房屋價值700萬元,每月可領取21,100元。
 
乍聽起來,這是一個不錯的政策,只要有房子,似乎就可以不要擔心退休後無錢可用的窘境,但實際上,真正適用的人相當有限。
 
因為申請人資格門檻極高,必須65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且不動產價值不得超過社會救助法的中低收入戶標準。按目前規定,台北市不動產價值不得超過776萬元,新北市525萬元,其他地區低於500萬元。同時規定,申請人不得領取政府各種津貼、補助者。由於符合資格者可能寥寥可數,這個政策最終可能「看得到,卻吃不到」。
 
如果不符合政府政策條件,卻想要自己DIY,買第二屋以房養老,可行嗎?在前幾年房價尚未飆漲前,其實還蠻有機會的。
 
像我有一個朋友小武,五年前在台北市區買了一間小套房,自備款150萬元,貸款350萬元,利率2.5%,每月本息攤還18000元。由於小套房出租,每個月可收租金13000元,小武每個月只要再貼補5000元即可繳房貸。小武認為,20年後房貸繳清,光收房租就可貼補生活費。而由於這幾年房價上漲,小武的小套房漲幅也不小,他認為未來若賣出小套房,應該也夠退休生活所需。
 
不過,目前因為房價已經大漲,現階段要找到房租與房貸接近的房子比較困難,想要買第二屋來以房養老,必須要考慮幾個條件。第一,手上有多少自備款,能買多少總額的房子,第二,房貸與租金的差距,是否可以負擔。如果每個月房貸30000元,但租金收入僅20000元,則10000元的補貼金額,是否可以長期負擔。第三,該房屋必須容易出租,如果地點不佳、出租市場不好,可能租金收入打折扣,或是會出現較長的空置期,此將使房貸負擔加重。第四,該房屋的長期增值潛力,若個人因工作、生活有重大改變,無法繼續持有房屋時,是否容易脫手,且可以獲利賣出。第五,利率變動的應變能力,貸款期間內若利率大幅攀升,房貸與房租之間的差距,是否容易補足。
 
只要符合前面五大條件,買第二屋出租來養老,其實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不僅找房客來幫忙繳房貸,同時,退休後更有收租金或賣房子養老的雙重選擇,讓退休生活更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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