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促推動 「暫時身障停車證」

2015/10/04 11:43

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市議員汪志冰於7月參加選區活動跌倒受傷,2個多月來必須依靠輪椅或枴杖才能勉強行走,她在受傷期間因仍需開車跑行程,除了體驗身障市民「行」的不便,同時也發現,許多因傷、因病而處於「暫時身障狀態」的民眾也迫切需要停車便利,因此提出「暫時身障停車證」 想法。

市議員汪志冰促推動「暫時身障停車證」。(翻攝自YouTube)

 

對此,北市交通局表示,會請相關局處共同研議「暫時身障停車證」的可行性。

汪志冰指出,依台北市目前政策,只有領有「身障手冊」者,可申請「身障車位停車證」,對於因傷病而暫時行動不便的民眾,卻只能眼睜睜看著身障車位空著。

但實際上,因傷病而行動不便者,在復原前都與身障朋友無異,但連就醫回診,也不能使用殘障車位,連帶也影響傷勢復原。

她指出,「暫時性身障停車位」早已在美、日行之多年,若是符合「身障」的認定標準,既使只是短期狀態,只要取得醫師開立證明,就可以申請暫時性的身障停車證,期限視傷患實際情況而定,最長為12個月,必要時得再延長。且依相關法規,地方政府若想開放「暫時性」身障停車,並無法規衝突的問題。

交通局長鍾慧諭表示,願在一個月內邀集停管處、衛生局、社會局等相關單位,參考先進國家的制度,研擬「暫時性身障停車證」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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