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冰館創辦人 頂加屋判拆

2015/12/18 10:31

記者林偉信/台北報導

聞名國際的永康冰館創辦人張介梅,歷經婚變及事業歸零後,她因永康街住家頂樓加蓋,被樓下住戶要求拆除再惹官司。最高法院認定,該違建雖是在張女購買前就已存在,但無法證明樓下其他住戶都同意讓張女使用管理頂樓,昨判決張女須拆除36坪的違建確定。

2010年1月,永康街冰館無預警歇業引發關注,隨後張介梅與前夫羅駿樺婚姻官司浮上檯面,陸續傳出離婚爭產情事,並鬧上法院,4年前張女與她位於永康街住家一樓的比利時連鎖咖啡店合作,把她拿手的芒果冰改良為冰沙,成功外銷到歐洲,創造事業第二春。

這起房事紛爭導因於,張女1990年4月買下永康街一處公寓4樓及頂樓加蓋,但樓下住戶主張,頂樓增建部分在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下,張女擅自作為自家使用,並且將通往屋頂平台的公共樓梯間鐵門上鎖,已有公共安全之虞,打官司要求拆除。

張女辯稱,頂樓增建是早在1979年由當時的4樓住戶興建,她買下房屋前就已存在,時間超過35年,應可認定所有住戶都已協議,由她享有屋頂平台的管理使用權,因此不願拆除。

但歷審都認定,該違建長期存在的事實,與其他住戶同意讓張女單獨使用,是兩碼事,不能因其他住戶未主動要求,就認定他們同意張女可單獨使用頂樓平台,置自身逃生安全於不顧,判決張女須拆除違建,返還頂樓空間給其他住戶,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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