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炒房再出手!預售屋紅單交易納房地合一稅 追溯至去年7月

2022/05/26 18:39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預售屋炒作情形嚴重,不論是換約轉售限制、紅單納管,都是政府房市政策重點。財政部26日正式拍板將預售屋紅單交易納入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財政部指出,預售屋買受人於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前,支付定金或類似名目的金額,取得購屋預約單、也就是紅單,是基於預售屋買賣關係而成立的契約行為,因此應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並回溯至去(2021)年7月1日後交易都適用,今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自動補報及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者,則免罰。
 
財政部表示,考量外界反映藉短期炒作或哄抬預售屋價格,獲取高額利潤卻繳納低額或未繳納所得稅的不合理情形,2021年7月1日起實施房地合一稅2.0,將納稅義務人交易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視同房地交易,納入房地合一所得稅制課稅範圍。
 

 

財政部正式拍板將預售屋紅單交易納入房地合一稅課徵範圍,最高稅率45%,並回溯至去(2021)年7月1日後交易都適用,今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自動補報及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者,則免罰。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有關紅單交易性質,財政部經洽詢內政部意見,不動產業者與預售屋買受人不論簽訂預售屋紅單(買賣預約)或買賣契約書,兩者都是基於預售屋買賣關係而成立的契約行為,預售屋買受人將紅單轉售他人,且依民法相關規定仍屬有效者,其交易日期在2021年7月1日以後,應依法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以符租稅公平,並有效落實房地合一稅2.0抑制短期投機炒作的立法初衷。
 
另外實價登錄2.0上路後,已禁止預售屋紅單轉售,財政部表示,預售屋買受人因違反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3第6項規定轉售紅單者,經主管機關依規定處以的罰鍰,於計算交易所得時,不得自該課稅所得額減除。
 
財政部提醒,預售屋買受人如在2021年7月1日以後至本令發布日前有轉售紅單,並於2022年6月30日以前完成自動補報及補繳稅款並加計利息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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