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用宅稅率漲 哪間房自用記得回函

2014/08/17 09:27

記者游明煌/基隆報導

非自用住宅房屋稅今年起調高,基隆市政稅務局近日針對擁有4戶以上房屋的民眾寄發通知函,民眾應在收到2個月內回函,決定符合自住標準的房屋中,哪幾間將申請適用自用住宅房屋稅比較划算。

改善投資客囤房問題,財政部今年祭出「囤房稅」,提高非自用住宅的房屋稅率,並訂出自用住宅的認定標準。(好房資料中心)

改善投資客囤房問題,財政部今年祭出「囤房稅」,提高非自用住宅的房屋稅率,並訂出自用住宅的認定標準,7月起生效。

稅務局長歐秋霞昨天表示,新修正的房屋稅條例,非自用住宅稅率提高為1.5至3.6%,自住房屋稅率仍維持1.2%。

她說,適用自住稅率需要同時符合三項條件,一是無出租,二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房屋。

歐秋霞說,為了方便屋主提出自住申請,市府已針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有房屋戶數4戶以上的民眾,在8日寄出「輔導自住房屋申請」通知函。

民眾應在收件後2個月內,勾選哪幾間房屋申報自用住宅,密封後免附郵票寄回稅務局即可。

一般而言,民眾選擇房屋稅率比較高的地區為自用住宅,通常大樓房屋稅會高於公寓;高樓層高於低樓層。

沒有收到通知函的民眾,理論上都可以申報為自住房屋,繳比較低的稅率,但後續查稅如果發現不符合自住標準,仍會補稅及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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