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旅館房數逾50間 列管

2014/07/14 08:56

記者潘羿菁/台北報導

除了觀光旅館全數納入星級評鑑,觀光局也傾向針對,具有接待團體客能力,擁有一定房間數的一般旅館,也要強制審查成為星級旅館。據了解,初步傾向以50間以上、擁有一定團體客的一般旅館為目標。

觀光局傾向針對50間以上、擁有一定團體客的一般旅館強制審查成為星級旅館。圖為懷寧街旅館街。(好房資料中心)

現階段全台約有2,364家並非星級旅館,其中約五成左右,其房間數為50間以上。

一般旅館與觀光旅館的差異,在於前者僅需要通過基本消防安全的檢查,符合建築法規即可,因此商辦大樓也可以轉型成為旅館經營。

而觀光旅館的設立,則是相對嚴謹,必須先取得觀光局核發營業許可,因此觀光旅館的空間配置,有一定審查標準。

例如,觀光旅館的單人房間,面積約在3.3坪以上、雙人房為5坪以上;同時也要有餐廳、咖啡廳與會議室。

觀光局表示,目前政策是針對50間以上、擁有一定團體客的一般旅館,輔導業者接受星級評鑑成為星級旅館,有些業者基於其飯店定位,其規模與豪華程度,不輸給觀光旅館。

 



所有新聞 / 多空消息 / 觀光
所有新聞 / 政策 / 旅館


記者潘羿菁/台北報導

更多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