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類謄本顯「姓」埋名 律師:癥結並未解決

2014/08/19 14:02

好房News記者胡珮蓉/綜合報導

內政部原預定從今年9月15日開始,不再於第二類謄本中公開土地所有權人的完整地址,但經過與房仲公會的協調後,雙方達成共識,仍保留完整地址,但所有人只公布姓氏、隱藏名字。不過目前也止於雙方的協商內容,若修正結果確定,房仲業者認為,修正後仍保有確認身分的功能,對此樂觀其成。律師蔡志雄則表示,「公示公信」是物權交易重要的環節但政府仍未解決民眾受騷擾的問題,建議主管機關應補強相關機制
 
內政部原本預定於9月15日開始,將不再於第二類謄本中揭露土地所有權人的完整地址。(好房資料中心)
 
針對二類謄本去識別化的爭議,包租公律師蔡志雄表示,不動產物權應該要「公示公信」才能保障交易安全,雖然這的確會和個資法產生衝突。
 
永慶房產集團研究發展中心經理黃舒衛表示,第二類謄本早期採全面開放,方便仲介或代書業者確認身分,也提升買方雙方對彼此的信任程度,也有助於交易安全。但後來衍伸為部分業者透過這些資訊來開發客戶,造成消費者保護意識的提升,才會有去識別化的問題產生。若改以只公布姓氏、隱藏姓名的方式,部分仍保有確認身分的功能,他個人對此是樂觀其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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