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擺攤 觀光地區加碼罰

2016/12/17 10:59

程炳璋/台南報導

台南市通過全台第一個法定觀光地區,可以合法經營特色民宿,民宿業者榮景可圖,觀光地區內的居民卻面臨衝擊,光是道路交通問題,在觀光地區內取締攤販與違停車輛的罰鍰,就是一般地區的好幾倍。

台南市通過觀光條例,開放老屋合法經營特色民宿,並針對違停、擺攤重罰(圖/好房資料中心)

被劃入觀光地區的社區,隨著民宿進駐,觀光發展,交通、噪音環境問題皆待解決,包括社區原已飽和的停車位,還將增加劃設,旅客帶來的住家安寧等問題。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在一般道路設攤販,可處以1200元至2400元罰鍰,車輛違停可罰600元至900元不等。但若劃為觀光地區,取締攤販罰鍰爆漲為1萬元,違停車輛罰鍰變為5000元,這些足以影響居民權益的法規改變,都需要配套措施補救。

台南市觀旅局已注意到發展觀光條例中的限制,將帶給劃設觀光地區內居民影響,目前正委託專家研究,希望在不影響居民權益情況下定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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