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裝修拖延 可按日罰違約金

2015/01/14 10:18

記者潘杏惠/台北報導

房屋裝修糾紛層出不窮,行政院消保處統計,3年來,有1000多件消費糾紛,消保處提醒,甫上路的《建築物室內裝修相關契約書範本》明定,業者如拖延施工完成時間,可按日罰千分之一違約金,業者也需提供1年保固服務,若工程驗收後牆面龜裂、漏水,業者須無條件修復。

建築物室內裝修相關契約書範本明定,業者如拖延施工完成時間,可按日罰千分之一違約金。(好房資料中心)

消保處簡任祕書陳星宏指出,2012年到2014年裝修消費糾紛1000多件中,裝修瑕疵最多,有391件,但隨著新制上路,民眾不用再被無良裝修業者吃夠夠。

另外,工程驗收後,業者應提供保固1年服務,若發現有瑕疵,業者須無條件修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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