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建案二次施工 北市取消通融檢查

2021/04/16 09:56
聯合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台北市發生建管處人員涉嫌收賄「一日審照」的弊案,北市工務委員會昨請建管處說明未來如何防弊,議員們認為此案恐非單一收賄案件,且台北市長柯文哲曾說若是系統性弊案,要連坐三級。建管處長劉美秀說,該負責就負責。
 
建管處前謝姓幫工程司等人涉收受業者賄賂,疑似護航核發使用執照、放行違建複查,北檢日前發動搜索約談,訊後諭令謝男等9名官商以5到50萬元不等交保。
 
北市建管處收賄案,科員王德全(圖左)、裕泰坤總經理王勁中等人,送辦後交保。記者張宏業/攝影
 
針對「一日審照」,劉美秀澄清,該建案施工後,在104年9月30日第一次申請使照,但文件不齊,11月20日審退,謝姓幫工程司因肝病請假後由施工科王姓工程員接任,業者11月25日申請複審,11月26日簽准,12月4日發使照,從申請到複查,其實並非「一日」審照。
 
不過議員徐巧芯認為,此案疑似因承辦人員無視陽台外推已經違規,以及未赴建案現場實地勘查拍照,予以放行通過違建複查。議員王欣儀甚至懷疑業者是送假照片蒙混,市府沒有確實檢查就讓複檢過關。議員洪健益也懷疑可能是二次施工。
 
劉美秀指出,過去市府為預防業者拿到使用執照後再違規二次施工蓋違建,發照後3至6月內會去現場查看,此案業者在何時施工把陽台外推,目前還不清楚。劉美秀說,過去營造廠會先切結保證不會二次施工,希望市府能在發照後一個月內就去現場檢查,但此案發生後,一個月的通融作法會先取消,一定要等3至6月後再檢查。
 
另外,對於監督機制,確保工程員有親自去現場複檢?劉美秀說,研議可能用即時軟體或是LINE,攝影加自拍;至於涉案人員目前仍有3人在職,因已經不辦當時的業務,是否須調職,會再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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