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洪凱音/台北報導
立法院審查前瞻基礎建設第3期特別預算,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昨日於財政委員會指出,前瞻計畫執行時間3年、僅占時程的1/3,但計畫與預算全部大挪移,當初根本是亂編;為爭取8400多億元預算,行政院當初口口聲聲說「這關係台灣未來30年基礎建設」,現在看來只得到一個結論,預算編列是「急就章」,前瞻既不前瞻,更沒有精確評估。
曾銘宗進一步指出,軌道建設由4241億元減少至1903億元,減少幅度達55%最多,水環境建設也由2508億元減少至1939億元;不過,城鄉建設卻由1372億元提高至2431億元,政府有為2024選舉綁樁之嫌。
主計長朱澤民(左)表示,已經編到預算的都會執行,有些只是在計畫階段,還沒有編列到預算,所以沒有挪用問題。圖右為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劉宗龍攝)
藍委賴士葆根據《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第6條規定指出,若特別預算未執行,依規定應繳國庫、不得挪用,質疑政府帶頭違法。軌道預算大幅減少2300億元,挪用到城鄉、數位建設,是違法編列預算。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解釋,軌道建設平均預算執行完畢通常要經歷7、8年時間,從可行性研究、綜合規畫、環評通過、工程款撥款等,需完成前階段的作業規畫後,才能繼續編列下一階段的經費,由於部分由地方政府綜合規畫,或者環評未通過等,才會延後編列經費,並非計畫項目大幅變動。
主計長朱澤民則回應,已編列的預算就會執行,賴士葆所言只是在計畫階段,還沒有編列預算,沒有挪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