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展雜誌
新青安催出房市買氣,不少小資族趕搭購屋列車,入手人生第一間房。不過,台中市政府近期接獲民眾反映,因房仲宣稱可申請新青安,因此買下屋齡逾50年的老屋,怎料銀行最多只核准4.5成且15年以內的貸款,衍生消費糾紛。消保官提醒,為避免貸款成數不足導致違約風險,務必將貸款成數、利率、年限、保留解約退款等約定載明於買賣契約。
新青安房貸政策去(2023)年上路,推出多項優惠,包括貸款額度提高至1千萬元、貸款年限延長至40年、補貼後利率1.775%及最高可貸8成等,吸引不少小資族、首購族大膽進場,房市明顯回溫。
屋齡也是銀行核貸評估重點
台中市消保官提醒,民眾貸款購屋前,除了自身還款能力及信用狀況外,也要評估房屋的位置、屋齡及坪數,建議先向銀行諮詢貸款條件,如果貸款金額是決定購屋的關鍵因素,務必於買賣契約保留解約退款的約定,避免因貸款成數不足導致違約賠償。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說明,購屋者如果透過房仲尋找物件,可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3條規定,要求業者提出記載該不動產建號、門牌、建築完成日期等資訊的「不動產說明書」;如果直接向屋主洽購,也應要求審閱建物所有權狀等資料,作為評估房屋貸款條件的依據。
貸款不足可解約?買賣雙方認知不同
李善植進一步解釋,買賣契約常見記載「貸款成數不足8成,則無條件解約」的約定,存在「同一約款、各自表述」的爭議。首先,所稱「貸款」是否專指房屋貸款?若不足成數,買方應否申請信用貸款、民間資融借款?條款規範並不明確。
此外,需徵詢幾家金融機構才符合解約條件?李善植舉例,過去曾發生房屋已被3家銀行拒絕核貸8成,但賣方認為全部銀行均拒絕核貸才可解約的消費糾紛。
李善植表示,為避免雙方認知差異衍生糾紛,若買方擔心貸款成數不足,建議將申辦銀行、房屋貸款成數、利率、年限、是否需保證人及貸款不足的處理方式等貸款條件,詳細載明於買賣契約,避免因貸款不足導致違約的風險。
【 住展雜誌 】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遭誆可用新青安 卻只貸到4.5成、15年 消保官點1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