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105年度綜所稅首批退稅案件出爐了,總計220萬件,合計退稅金額約335億元,財政部財資中心昨(13)日表示,退稅日期是7月31日,納稅人可以留意。
105年度綜所稅首批退稅案件出爐了。(圖/聯合新聞網)
納入首批退稅的案件包括(1)網路申報案件,在6月1日前完成申報;(2)稅額試算案件,在6月1日前利用「線上登錄」及「電話語音」回復,或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以「書面」回復;(3)二維條碼、人工申報案件,在5月10日前申報的案件。
財政部官員表示,105年度首批退稅金額與件數比前一年度成長,主要是因為今年網路申報增加。金額比前一年度增加8.8億元,件數也增加約2萬件。
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一般退稅」兩種,「直撥退稅」方式可快速、安全領取退稅款,納稅義務人申報時提供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親屬在郵局或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國稅局就會直接將退稅款撥入指定帳戶。
至於「一般退稅」方式,是由國稅局寄發退稅憑單,納稅義務人收到後,須於憑單有效期限內至指定金融機構提兌或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
第二批退稅日期則是在10月31日,主要是稅額試算在5月11日之後以「書面」回復的案件。同時,若是二維條碼、人工申報在5月11日以後申報,或5月10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的分局、稽徵所申報的案件,退稅時程也落入第二批。
第三批退稅日期則是2018年1月19日,凡逾期申報退稅及原申報繳稅或不補不退,經稽徵機關核定為退稅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