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洪榮志、廖素慧/綜合報導
嘉義市議會前議長莊豐安、前副議長蘇澤峰2017年向嘉義縣鹿草鄉農會分別超額貸款1950萬元、1500萬元,一審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各判1年5月,另5名同案被告也都遭判有罪後,檢方及被告均上訴。台南高分院13日駁回7人上訴,維持一審原判,仍可上訴。
莊豐安本屆拚議員連任失利,蘇澤峰則成功連任,2人昨均未接電話,但共同友人王姓男子及蘇澤峰服務處主任林瑞彥都說,莊、蘇都將上訴。嘉市議會定期大會蘇澤峰一度行蹤成謎,5日閉幕當天才現身簽到,隨即低調離開。
蘇澤峰2017年2月6日以1500萬元向金蚨田公司購買房地,並與金蚨田負責人陳鈺錞、其男友黃建中、地政士劉家成等人共同製作買賣價金3200萬元的不實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再向鹿草鄉農會成功請得1500萬元貸款。
莊豐安2017年3月17日也以1500萬元向金蚨田購買房地,並與陳鈺錞等3人共同製作買賣價金3200萬元的不實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向鹿草鄉農會申請1950萬元貸款後,1500萬元支付金蚨田公司,其餘450萬元由莊留用。
金管會2018年10月對鹿草鄉農會信用部專案檢查時,發現相關契約價格遠高於實價登錄價格,由嘉義市調站移送偵辦,嘉義地院判莊豐安、蘇澤峰各1年5月,其餘同案被告遭判1年5月至2年不等,檢方及被告上訴。
台南高分院認為,原審量刑無誤,莊、蘇犯後雖均與農會和解並清償全部貸款債務,但因被告7人均否認犯行,加上此案擾亂金融秩序情節不輕,未見7人悔悟,不宜宣告緩刑或附條件緩刑,最後駁回上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