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4149

繼承農地 五年內不得轉贈

#國稅局 #農地 #遺產稅 #政策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北區國稅局昨(4)日表示,繼承取得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在五年列管期間內贈與子女,雖仍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已無免稅之適用,將追繳遺產稅。

北區國稅局表示,繼承取得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在五年列管期間內贈與子女,雖仍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已無免稅之適用,將追繳遺產稅。(翻攝自Google Map)北區國稅局表示,繼承取得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在五年列管期間內贈與子女,雖仍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已無免稅之適用,將追繳遺產稅。(翻攝自Google Map)

北區國稅局指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的農業用地,繼承人在繼承之日起五年內,移轉予其他同為繼承之人並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因該農業用地仍屬同一被繼承人的繼承人所有且繼續經營農業生產,可免追繳遺產稅,惟仍應自繼承日起列管五年。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