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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在國發會平台「提點子」成案 第三戶房產課囤房稅 財部決定「不參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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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國內房市自第二季以來有升溫態勢,民眾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要求第三戶房產強制課徵囤房稅,財政部日前邀集直轄市地方稅稽徵機關、學者專家會商後,已決定「不參採」,也就是不納入政策參考。
 
民眾提案,應以每個戶籍為單位、全國置產統計,每戶持有第三間房子開始,要強制每年課徵囤房稅,囤房稅率為10%,課徵方式為購入價的10%,或當年度實價登錄該戶500公尺範圍內,成交坪數均價×建坪×10%。
 
民眾在國發會平台「提點子」成案,第三戶房產課囤房稅,財部決定「不參採」。(中時資料照) 北市財政局稅捐處,出具內政部自己做的資料數據,證明祭囤房稅後,5年已將囤房比例減少約26%,打臉內政部。(本報資料照)
 
財政部表示,現行「房屋稅條例」已有囤房稅機制,住家用房屋供自住稅率1.2%,各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針對持有戶數,在法定稅率範圍1.5%至3.6%內訂定非自住房屋稅的稅率,適度提高多屋者非自住房屋的持有稅,以實現居住正義。
 
另地方政府可依「地方稅法通則」規定,在原房屋稅稅率上限30%範圍內,調高房屋稅徵收率(例如3.6%,可以調整為3.6%乘1.3)。
 
財政部強調,房屋稅是地方稅,各縣市發展情形差異大,如由中央統一訂定囤房稅,將衍生更多稽徵行政問題,引發某些地方政府反彈,考量可行性,仍宜回歸地方自治,在現行稅制下尋求可行解決方法。
 
在財政部與稽徵機關、學者專家會議裡,與會人士也反映,各縣市環境條件不同,持有偏遠鄉鎮房屋多非屬囤房性質,一體適用有違公平,恐殃及無辜,引發民怨。也有與會人士主張,提高稅負方式抑制房價效果有限,且稅額易轉嫁買受人或承租人情形。
 
財政部說,提案主張以戶籍歸戶作為認定囤房稅課徵依據作法,未考量民眾取得房屋的原因多元及地區差異性,稽徵實務也窒礙難行,且易衍生規避情形,因此提案人訴求不予參採。
 
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是民眾參與公共議題熱門管道,其中「提點子」服務,可讓民眾自行針對關注政策或議題提案,只要60天內取得5,000份附議數,便算成案。對成案提議,主管部會須在2個月內回應研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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