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嘉寧/桃園機場報導
兩名男子前天深夜從澳門搭機返台,被關務署台北關查獲各攜帶廿萬美元現鈔;海關依規定只給兩人各帶一萬美金入境,其餘卅八萬美元全部依法沒入。
海關沒入卅八萬美元,折合台幣超過一千一百五十萬元(圖/台北關提供)
這是今年六月廿八日洗錢防制法修訂後,海關查獲最大筆攜帶外幣入境案,折合新台幣超過一千一百五十萬元。
海關調查,廿六歲江姓與廿三歲陳姓男子,前晚從澳門搭機返回桃園機場,深夜十一時通過第一航廈入境海關檢查台時,值勤關員抽查兩人手提行李,發現兩人各攜帶了廿萬美元現鈔,留置清點。
兩人供稱在澳門賭場試手氣時,有陌生人詢問是否願「帶點東西」回台灣,他們想說現金應該沒有問題便同意幫忙,沒想到被海關查獲。但相關單位懷疑兩人說詞,已依規定通報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等單位調查。
洗錢防制法修訂前,旅客攜帶超過等值一萬美元的現鈔未申報,已經有沒入規定;新法修訂後,每位旅客出入國境線,限額攜帶外幣等值一萬美元、新台幣十萬元、人民幣兩萬元,海關呼籲國人注意相關法令規定,以免被查獲遭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