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楊正海/台北報導
台北市去年平均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即消費支出加儲蓄,為143.1萬元,續居台灣地區、六都之冠;其中每戶家庭消費支出為106.6萬元,因受疫情影響,致連續2年緊縮。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最新公布的民國110年家庭收支訪問調查結果顯示,110年台北市平均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為143.1萬元,其他五都依序為桃園、新北、台中、高雄、台南市。
另外北市110年平均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較109年增加0.8萬元(0.5%);其中每戶家庭消費支出106.6萬元、每戶家庭儲蓄36.5萬元,分別較109年減4.3萬元(-3.9%)、增5.1萬元(16.3%),主因受疫情影響,民眾消費趨於保守所致,且連續2年緊縮。
北市主計處指出,若就110年家庭消費支出結構觀察,仍以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及其他燃料占29.5%為最高,其中又以房地租及水費為大宗;醫療保健支出占15.1%次之,食品及非酒精飲料支出占14.1%居第3位。
另受疫情及邊境管制影響,致休閒與文化支出自108年9.4%降至109年6.1%,再降至110年4.1%,連續2年下降,是占比下降最多的消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