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廖炳棋/綜合報導
台北市大安警分局警備隊,前天在辛亥、建國閘道處執行路檢勤務時,攔查一名謝姓男子,警方在謝男車上發現不明菸草及粉末,因此決定檢測是否有毒品反應,初步檢驗呈微弱陽性反應,警方原要逮人,但謝男不服,拿出身上香菸要求警方做第二次檢驗,結果卻呈陰性反應,警方再次確認第一次檢驗,確實已轉呈陰性反應,謝男才得以順利離去。

毒品快速檢驗試劑,是警方在路邊臨檢經常使用的器具,但警方這次毒品檢驗試劑呈現太慢,差點出包抓錯人,由於實務上警方很少會看到菸灰就對駕駛檢測毒品,此舉讓謝男相當不滿,在網路發文抱怨,質疑警方檢驗過程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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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天先發新聞稿指出,因謝男車上有白色粉末,員警認為有異才想測試,後來晚上又將新聞稿改成菸末,意指車上有菸草與粉末。
一般來說,警方使用毒品快速檢驗試劑,若有毒品反應會呈現兩條線,沒有就是三條線,警方在對謝男車上菸末進行測試時,可能因為檢驗結果太慢轉換為三條線,才會讓謝男被誤判持有毒品。
大安分局昨天指出,員警檢驗時,毒品快速檢驗試劑可能受其他化學物質干擾,導致檢驗結果不明確,警方通常都會將初驗結果,分項送至刑事局、調查局等單位,由檢驗機構做出鑑定書作為最後依據,未來警方檢驗時,等待時間會加長,讓結果更加確認,以避免爭議及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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