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修瑞瑩/台南報導
台南市禁止夜市營業,有攤商出面反應不公,表示只能領到1萬元的紓困補助,但菜市場的攤商不僅沒有停業,除了可以領紓困補助,市府還有減免租金、水電等優惠,希望對夜市攤商也能比照,而市府市場處則回應,主要是因為公有市場的攤商租金是繳給市府,所以才有相關減免。
受新冠疫情延燒影響,夜市被迫暫停營業,攤商們頓時沒有收入,而市府的紓困卻被爆大小眼,市議員陳怡珍今天接獲在大東、武聖及花園夜市擺攤的業者陳情,指出因新冠疫情被迫暫停營業只獲紓困補助1萬元,但菜巿場攤商除可領1萬元,不僅仍可營業又有補貼3個月水電及租金津貼,對夜市攤商很不公平,希望市府能協助對夜市攤商的紓困也能比照巿場攤商,讓他們能度過停業的這段黑暗期。
台南市夜市攤商反應補助不公。圖/議員陳怡珍提供
陳怡珍表示,受新冠疫情影響夜市停業目前是到6月14日,但是否會往後延目前還很難說,對夜市攤商而言不能營業就等同失業,沒有收入,還要面對車貸、房租及生活上等固定開銷,加上配合停業食材及材料損失,都沒有任何緩衝時間和配套,全都要由攤商自行承受,可謂是疫情下受害最直接最重的一群,希望市府能協助對夜市攤商的紓困比照巿場攤商,助業者度過這次危機。
據了解,市府針對全市59處公有市場,推出補助方案,針對攤商自營者免收6到8月的使用費及清潔費(租金),而如果攤商是轉租給他人營業,則針對實際的營業者,補貼前述金額的3成,總金額約3315萬元。
市場處長陳豪吉表示,紓困補助總有不足之處,像是目前很多餐飲小吃,生意也大受影響,與夜市攤商一樣,都只能領紓困補助,而對於公有市場攤商,主要是市府為「房東」,才能進行租金的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