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臻/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去年查獲23件網路違規販售中藥品,皆因沒有合格標示,開罰3萬至200萬元罰鍰,其中又以民眾帶回國販賣的藥品居多,包括「高麗人蔘」、「川貝枇杷膏」、「活絡油」和「中藥肚臍貼」。

衛生局衛生稽查檢驗科長張敬崴表示,衛生局去年稽查103家中醫醫療機構和184家中藥販賣業,共查核280件中藥材包裝標示,並抽驗19件中藥材及44件科學濃縮製劑,檢驗結果皆符合標準,唯獨民眾擅自在網路上販賣中藥品被抓包,共查獲23件網路違規販售中藥品和11件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藥品。
張敬崴說,不少民眾會把中藥材當成「健康食品」,沒事就當吃補,甚至從國外帶回國內販賣,「中藥也是藥,要有合格標示及來源」,只要是沒有和食材混合販賣的中藥材,就算是藥品,若是紅棗雞湯等中藥材加食材,就不在藥品的規範內。
衛生局昨在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舉辦說明會,邀請中藥商同業公會、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中醫科共同參與,張敬崴提醒,購買使用中藥材要注意上頭的品名、批號、製造來源和藥商,最好是由醫生診斷後用藥,才不會吃藥傷身。


